第一百一十四章 去政协会议蹭饭(2 / 4)
刚好,我有一个极其明显的优势,这个优势非常符合董事长的口味,那就是,我打字特别快。
我从1994年,上初一的时候,就开始接触电脑,直到上班之后,到216年,已经玩了二十多年了。我打字一直用的都是拼音输入法,所以打字的速度快得惊人,这一点真不是吹牛逼。
就像我现在写回忆录,基本上早上七点半到办公室,敲键盘敲到八点半,三四千个字就敲完了,工作的时候稍微抽点空检查一下,修修补补就行,一点难度都没有。
肯定会有人问,我写东西咋这么快?我不需要构思的吗?我不需要去想下一句怎么写吗?对于不擅长写作和打字的人而言,打一百个字和要了他的命似的。
嗯,对于我而言,完全没问题。
就像现在的回忆录,第二天要写什么内容,我肯定是第一天就想好了的。还有,我前面经常会在每期的最后写上一两句话,预告后面的内容,其实从本质上说,那不是预告,那是我提前构思好的内容,属于简要的大纲性质。有了这些提前构思的东西,拿起键盘之后,围绕这个内容去写,就非常简单了。具体写的时候,我脑子转的肯定比我的键盘快,打着上一句就能想好下一句。
再想个事例来证明一下吧。
前两天,我现在这个单位的老板到我的办公桌前,用我的电脑写邮件。
当他坐下来开始打字的时候,他傻眼了,他看着我的键盘,惊讶的问我:“你这键盘还能用?键帽上面的英文字母全部磨没了,你是怎么打字的?”
没错,我的键盘,键帽上面一点白字没有,乌黑蹭亮,像抹了一层油,因为我打字实在太快了,打字也太多了,一个个键帽,早就被我用得包浆了。
一般人,拿着这种包浆的键盘,根本打不出字来,可我无所谓,哪怕是个完全空白的键盘给我,我照样用,因为我打字根本不需要看键盘。
包浆的键盘,正是我实力的证明,一般人的键盘,是、a、s、d四个键包浆,而我的键盘,则是全方位的包浆,26个字母,从中央,扩散到周围……
还有,在很多期之前我说过,我高考的时候,语文卷子提前一个小时写好,提前半个小时交卷,这一切也都是来自于我超快的速度。
到了后来,就是我这超出常人的打字和思维速度,才能符合的了董事长的性子。
董事长是一个急性子,特别特别的急,他一急起来还会骂人。
那段时间,我负责董事长的很多文件,包括融资的规划文案等等。写这些东西,董事长只要跟我口头说一遍就行,我回到办公桌上就是一顿劈里啪啦的输出,半个小时之后就能把董事长口头交代的东西给打出来,然后董事长再拿着我打出来的纸修修改改,一份文件就完成了。
可能是因为董事长以前没有用过我这么好用的助理吧,他觉得我用起来特别顺手,就什么事情都叫上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