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6章 回京(二)两年后(1 / 7)
在朝廷众人商讨完女户,又开始转向吐蕃问题时。苏希锦却看着岭南的统计数据陷入沉思。
岭南贫瘠,史书上称民智未开,早前她在京统计数据时,就知晓南方溺女陋习。只不知情况如此严重,甚至可以说的上恶劣。
想着现在岭南基调已成,可以放手旁观,于是她打算亲自去调查一番原因。
可巧衙门来了几人请她断案。
来人为一名男子和一对夫妻,皆三十来岁,妇女肚子微凸,怀里抱着一襁褓婴儿。
“来者何人?因何事产生纠纷?”她问。
就见那位独身男子出列,“草民于发财,状告同村刘来根毁约,隐藏草民之妻皮氏,拒不归还。”
这估计是他能说出的最利索的话,然苏希锦听得一知半解。只能得出一个信息,就是那边的女人是他妻子。
一旁的师爷抬了抬手,示意他们说清楚。
于某道,“三年前,刘来根与草民租妻,约定草民妻子过去给他生娃儿。不管能不能生出来,三年一到,草民妻子就回来。草民有文书为证,上面还有刘家的画押。”
他说着从袖口里掏出一张纸,由衙役交给苏希锦。
“现在已经三年零一个月,超过约定一个多月。刘家却不愿归还草民的妻子。还请大人为草民做主。”
理所当然,咄咄逼人的样子让苏希锦格外恶心。
这不正是民间的典妻吗?官府曾禁止这种行为,只不过屡禁不止。
“刘来根,你且说说。”她一边看契书,一边吩咐底下两人。
这两人穿得倒干净,男子将女人半拥在怀里,木讷不擅言辞。
“还是民妇来说吧,”妇女将孩子交给身旁男人,凄楚不安,“民妇原是于家媳妇,三年前被于发财典给刘大哥。一个月前,民妇生下孩子,就想着喂完孩子再回去。真不关刘大哥的事,求大人准备民妇请求。”
从她对两个男人的不同称呼,就能看出她的心里偏向。
刘某终于说话了,“是草民舍不得她,草民想再花些钱买三年,但于家哥哥不允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