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章 星星之火(2 / 3)
谁知,江苏巡抚朱国治听了读书人们的哭诉,不但没有产生同情心理,反而震怒,任维初是他的下级,深得他的赏识和信任。
继而把并没有在场的金圣叹列为首犯,将他与另外十余人一起抓捕归案。
狱中的秀才们,不堪严刑拷打,很快供出了其他人,《哭庙文》是金圣叹写的,因此他也被招供了出来。
“读书之人,食国家之廪气,当以四维八德为仪范。不料竟出衣冠禽兽,如任维初之辈,生员愧色,宗师无光”,在金圣叹的妙笔生花之下,贪官污吏被骂得淋漓尽致、体无完肤。
除了写《哭庙文》,还因为平时喜欢抨击官府,看不起官员,在官府眼里是一名“刺头”。
金圣叹也因此被抓,先是挨了狱卒们的的三十大板,然后朱国给哭庙秀才定的第一个罪名,就是“震惊先帝之灵”。
这是因为,顺治皇帝于1月3日病逝,哀诏在2月1日到达苏州,朱国治在江苏巡抚衙门设灵举哀,痛哭三日。朱国治认为,苏州秀才哭庙,是对顺治皇帝的“大不敬”。
在古代,“大不敬”乃是一种极为严厉的重罪,名列“十恶不赦”之列,向来处罚很重。朱国治则是有意将哭庙案往“大不敬”罪名上靠,是起了杀戮之心。
此外,朱国治还诬告哭庙秀才“抗打朝廷命官”、“匿名揭帖”、“聚众倡乱”、“抗纳钱粮”,请求康熙皇帝“大彰乾断,严加法处施行”。
最终金圣叹等带头的十八名士人,被官府判处秋后斩首,金圣叹这八人还被抄没家产,这就是清初江南三大案之一“哭庙案”。
在朱国治的包庇下,哭庙案的始作俑者任维初免议释放,官复原职。不过,“躲过初一,躲不过十五”。
第二年,朱国治因父亲去世,悄悄辞官回家,被朝廷革除官职,江苏巡抚由韩世琦继任。韩世琦知道任维初民愤极大,找了一个借口,将任维初斩杀于南京三山街。
任维初被斩杀那天,苏州老百姓不顾路程遥远,纷纷赶往围观,拍手称快。
狱中,金圣叹依旧放浪形骸。
一天,他突然想到什么,欣喜若狂,他大声喊来狱卒,让人给儿子带一封信:“字付大儿看,花生米和豆腐干同嚼,有火腿味。此法一传,我无遗憾。”
狱卒偷看后也是哭笑不得。后人得知,一个个跃跃欲试,想要知道是真是假。
金圣叹非常看重这个儿子,从小教他吟诗作对。金雍童年时,一大早就忙着吟诗,金圣叹便给他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