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4章 紫殿清晓席群英(1 / 6)
应玚高中院试之首。其家亦办私宴庆祝。
郡士和院士成绩前十名公布排名,但只有第一名才有称号,分别称为“解元”和“会元”。若殿试通过,则称为“进士”,第一名称“殿元”或“状元”。
应玚之父应珣现在立法院中书处任职。立法院原辖士部和民部,负责立法,后刘备将草拟诏敕、定旨出命的职能移入立法院,下设一个机构中书处负责,其长官称为中书丞。
皇帝口含天宪,出口就是法律,因此诏令也是立法的一部分。
刘备特别注意维护法律威严。若人人遵纪守法,自己身为最高层,自然稳如泰山。
以前是臣子,不能改易本朝律法,只能通过军令的方式下发法条,命部下军民遵守。
公元193年10月天子被弑,神器无主,控制青豫徐三州之地的左将军刘备组建立法、司法、政务三部及诸司,将梳理、重订律法之事提上日程。
等到公元195年正月称帝后,正式开展修法工作。
本朝法律有律、令、科、比四种形式。.
律以萧何制定的《九章律》为主,加上《傍章》、《越宫律》、《朝律》,统称“六十篇”。
令则是“天子诏所增损,不在律上者为令”。
后来律令并进,越来越多,前汉武帝时已达到三百五十九章,到成帝时更达到“百有余万言”,本朝继续叠加法令,致使典籍汗牛充栋,“律令紊乱,科比冗杂,章句歧义,览者艰难”。
朝廷法令无法正常在各州郡侯国使用,官员不知如何引用条文律令处理案件,平民百姓更难以掌握律令之内容,非常不便。
现任刑部尚书的钟繇之家族以精通律法而着称。即便是他,也觉得现行律法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。
主持立法院的第五巡接到刘备诏令后,组织朝野大量精通律法的人才,在立法部原有一年多工作的基础上,又历时近一年时间,终于完成新法的修订。
刘备命名为《新律》,加上颁发的各种“令”,合计一百八十多篇,分类清楚,条文简明,
刘备已正式颁发五州实施。
为酬第五巡之功,刘备给他加官侍中,以示荣宠。